1、公司所有电力设施、照明的监护、保养及维修;
2、参与对公司生产电器设备、设施的紧急维修和保养工作;
3、参与对公司生产电器设备的大修工作;
4、参与电器安装及老旧设备电器部分的改造实施工作;
5、执行对公司电器设备、设施的巡回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缺陷,上报部门主管;
6、执行部门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要求:持有低压电工证;从事制造企业电工工作不低于5年;
2、参与对公司生产电器设备、设施的紧急维修和保养工作;
3、参与对公司生产电器设备的大修工作;
4、参与电器安装及老旧设备电器部分的改造实施工作;
5、执行对公司电器设备、设施的巡回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缺陷,上报部门主管;
6、执行部门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要求:持有低压电工证;从事制造企业电工工作不低于5年;
